都市的繁华 发表于 2010-10-4 11:17:07

( ⊙ o ⊙ )!终于进来了。。。

本帖最后由 都市的繁华 于 2010-10-4 11:18 编辑

本人从上上上一月开始“仰慕”此论坛,苦于无法注册会员傻等多日,某日终于忍无可忍,向论坛某某高官提交申请:
无奈由于几位高管交流不善依然无法注册:

时至今日,论坛终于允许注册了。。。虽然是22:00-22:30.。。。。
昨天我顶着骂声{:face (394):} 22:15开机注册了账号。。。

( ⊙ o ⊙ )!终于进来了。。。!!{:face (356):}

lpxx 发表于 2010-10-4 13:41:20

本论坛就像监狱,你本来只是因为小偷小摸而进来的,一旦出去了,啥都会了。

都市的繁华 发表于 2010-10-4 16:56:51

回复 2# lpxx

可惜本人只对VB感兴趣,进来只是为了下资源。。。

zps26 发表于 2010-10-4 17:03:44

先去“提问交流”看《论坛发贴规则》及《重申“规范发帖》,珍视自己的ID,不然就出去了

binghe 发表于 2010-10-4 20:13:13

呵呵,我也是刚注册的

autoit3CN 发表于 2010-10-4 21:49:14

密切关注楼主是否会恶意灌水,从3楼可看到有动机有预谋!

xdcysten 发表于 2010-10-5 16:14:55

楼主进来因来T东西的,晕。。。。。

12250279 发表于 2010-10-10 10:55:15

{:face (411):}原来不是Au3爱好者啊。

都市的繁华 发表于 2010-10-10 11:50:42

回复 4# zps26

放心,我轻易是不会发帖的,除非必须回复才能看的时候。

都市的繁华 发表于 2010-10-10 11:50:59

回复 8# 12250279


    被你知道了!

redapple2008 发表于 2010-10-10 17:49:11

看来要珍惜这来之不易的成果!

hzxymkb 发表于 2010-10-10 21:08:34

不要发广告哈!否则马上封ID!
有空去看看发帖规则!
{:face (301):}

yangfengoo 发表于 2010-10-10 22:34:55

{:face (114):}{:face (411):}

q76609288 发表于 2010-10-11 17:30:49

弄点错走人了

q76609288 发表于 2010-10-11 17:31:09

打错了

弄点错走人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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