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提问交流”版的贴怎么可能设置分类到“已解决问题区”呢?!
本帖最后由 ahk 于 2011-1-15 12:15 编辑这个,移动帖贴的权限,论坛的普通成员没有吧?
我发了个提问,解决了,只是在标题前面添加[已解决]
并不能修改分类使帖子出现在“已解决问题区”!
所以我想,管理员在“提问交流”版那里写版规说
“假如你的问题得到解决.请发贴人,编辑主题.把分类改为[已解决]
问题解决,超过一个月时间不更改标题为“已解决”的,一律扣分处理!!”
管理员肯定是把“分类”和“版块”的概念搞混了,分类只有类似于。。。。而没有“已解决”类,“已解决”其实是个版块,我们发贴的人只有修改分类的权限,而没有修改贴子版块的权限。
手动添加“[已解决]”字样只是用来提醒管理吧????
是不是? 论坛现在会自动归类到“已解决问题区”的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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